澳洲旅遊專家計劃條款及細則
1. 定義和解釋
「代理」:指定員工接受澳洲旅遊專家培訓的旅行社。
「澳洲旅遊專家」:已完滿修畢委託方培訓課程並獲授予該身份的指定人員。
「知識產權」:委託方供應的資訊中存在的任何專利、版權、註冊設計、商標或其他工業產權或知識產權,以及就上述任何一項提出的申請。
「指定人員」:代理的個別員工,正接受培訓或已獲授予澳洲旅遊專家身份。
「委託方」:澳洲旅遊局(ABN 99 657 548 712),為澳洲政府的法定機構,主要營業地點位於 Level 29, 420 George Street, Sydney, New South Wales, Australia。
「受限制資訊」:委託方按照本協議或在履行本協議時透露給代理或澳洲旅遊專家的任何資訊(不論口述或書面,亦不論委託方是否有明確表示或標記此資訊為保密資訊)。受限制資訊不包括在澳洲旅遊專家所屬代理無錯誤下,屬於或成為公眾領域中的資訊,或因法律、政府機關或出於獲取法律或財務建議的目的而需要披露的資訊。
「您」:共同及各自為代理及澳洲旅遊專家。
本協議中對「書面」或類似表述的任何提述,均包括對電報、有線網絡、傳真、傳送、電子郵件或類似通訊方式的提述。
本協議之標題純粹為方便而設,不應影響其解釋。委託方保留隨時修訂這些條款及細則的權利。
2. 澳洲旅遊專家計劃
澳洲旅遊專家計劃(ASP)為澳洲旅遊局的全球培訓計劃,與澳洲州及領地旅遊組織(STO)聯合主辦。
澳洲旅遊專家計劃旨在為當地及全球各地的旅遊銷售員提供推廣和銷售澳洲這個目的地的知識和技巧。當中為代理提供認識澳洲的網上平台和培訓資源,幫助他們更有效地推廣和銷售目的地。
澳洲旅遊專家計劃向當地旅行社(即澳洲的旅行社)及全球各地的旅行社(即澳洲境外的旅行社)提供,即銷售一定程度澳洲旅遊的旅行社。在成為專家前,需符合最低標準及完成一連串註冊步驟。委託方保留在任何階段拒絕註冊參與計劃的權利。
澳洲旅遊專家計劃亦向澳洲的入境旅遊營運商(ITO)提供,惟須符合澳洲旅遊局全權酌情決定的若干標準及註冊步驟。澳洲境內的入境旅遊營運商所享有的好處有限制,這包括但不限於無資格參與考察之旅。
3. 註冊
完成註冊(應透過委託方的澳洲旅遊專家計劃網站或委託方擁有或授權的其他澳洲旅遊專家計劃數碼平台(澳洲旅遊專家計劃平台)的電子方式進行)後,委託方應向指定人員提供獨一無二的澳洲旅遊專家計劃帳戶(澳洲旅遊專家計劃用戶帳戶),讓已認證用戶存取澳洲旅遊專家計劃平台(例如電子存取澳洲旅遊專家計劃培訓材料)。
在完滿修畢所有培訓單元及完成最終考試後,指定人員將獲授予非獨家的澳洲旅遊專家身份。
向指定人員授予澳洲旅遊專家身份,即可讓作為指定人員僱主之代理按照本協議宣傳自己可提供澳洲旅遊專家服務,但在此期間指定人員需保持澳洲旅遊專家身份,並同時受聘於代理。
4. 澳洲旅遊專家及代理之職責
代理及澳洲旅遊專家應:
a) 盡各自最大努力推廣與宣傳到澳洲旅遊以及澳洲的旅遊業;
b) 盡職謹慎地推廣與宣傳到澳洲旅遊以及澳洲的旅遊業;
c) 根據健全的商業原則與客戶和潛在客戶建立和維持良好關係;及
d) 遵循所有相關法例、法規(例如私隱及數據保護法、公共衛生法規)以及委託方不時就其參與澳洲旅遊專家計劃而指定的澳洲旅遊局與澳洲旅遊專家計劃政策與指引(例如澳洲旅遊專家計劃規定的行為守則、澳洲旅遊專家計劃活動的 COVID-19 指引)。
代理應促使其指定人員,而澳洲旅遊專家應在代理承擔開支下;
a) 在所有合理時間及在向委託方提供合理通知下,撥空參與委託方就澳洲旅遊專家身份資格提供的培訓,或與本協議和澳洲旅遊及澳洲旅遊業有關的諮詢及建議,而開支由代理承擔,
b) 出席與委託方代表、有關客戶或潛在客戶的會議,而有關會議可能為就妥為執行其於本協議下職責而言屬合理及必須的,
c) 出席委託方或代理可能認為在商業上符合推廣澳洲旅遊及澳洲旅遊業目的之有關展覽及其他銷售活動,
d) 受聘於代理之辦事處,最少每星期二十(20)小時。請注意,委託方可在註冊時按情況全權酌情豁免此要求。
在以下第 5 條的約束下,代理將獲准描述自己可提供有關澳洲旅遊及澳洲旅遊業的澳洲旅遊專家服務。
代理及澳洲旅遊專家不得以任何方式自稱或容許他人聲稱獲授權代表委託方,或進行任何行動以合理地製造獲這種授權的印象。
如代理收到任何有關其澳洲旅遊專家的投訴,應及時通知委託方,並一直就代理及/或澳洲旅遊專家根據本協議所提供之服務引起或造成的所有成本、索償、要求及開支對委託方作出全額彌償。代理不應進行委託方認為會對委託方、澳洲旅遊業及澳洲旅遊整體造成偏見的任何行為。
5. 澳洲旅遊專家計劃用戶帳戶
如代理或澳洲旅遊專家的澳洲旅遊專家計劃用戶帳戶自上一次登入時間起停用三(3)年,則其澳洲旅遊專家計劃用戶帳戶(包括所有數據與資料)將從澳洲旅遊專家計劃平台永久刪除。代理將無法檢索或重新啟用相同的澳洲旅遊專家計劃用戶帳戶。
如要重新創建澳洲旅遊專家計劃用戶帳戶,代理必須完成澳洲旅遊專家計劃註冊程序,從而取得澳洲旅遊專家的必要認證。
如在註冊後,代理於註冊日期起計 18 個月內不合資格成為澳洲旅遊專家,則其澳洲旅遊專家計劃用戶帳戶將從澳洲旅遊專家計劃平台永久刪除。
6. 澳洲旅遊專家獎賞計劃
作為澳洲旅遊專家,您將合資格參與澳洲旅遊專家獎賞計劃(澳洲旅遊專家獎賞計劃)。澳洲旅遊專家獎賞計劃將受澳洲旅遊專家獎賞計劃的條款及細則所約束(詳見連結:[ENTER LINK TO ASP REWARDS PROGRAM T&Cs])。透過參與澳洲旅遊專家獎賞計劃,即您同意澳洲旅遊專家獎賞計劃的條款及細則。
7. 撤回澳洲旅遊專家身份
如出現以下情況,委託方有權即時或以任何理由撤回澳洲旅遊專家身份:
(a) 澳洲旅遊專家及/或代理作出任何違反本條款及細則的行為,而假如違反行為屬可補救,但在收到委託方書面通知(當中載有違反行為的所有詳情並要求其進行補救)後 30 天內,仍然未能進行補救;或
(b) 澳洲旅遊專家並未按照上述第 4 條,在代理之辦事處工作最少每星期 20 小時;
(c) 委託方合理地認為澳洲旅遊專家的表現或所提供的服務並不足夠;或
(d) 委託方合理地相信澳洲旅遊專家會造成聲譽風險。
假如澳洲旅遊專家身份在任何時候因任何原因被撤回,代理將失去聲稱自己可提供澳洲旅遊專家服務並以此作宣傳的權利。被撤回身份的澳洲旅遊專家有機會在完成 6 個月試用期後再次參與計劃。這將由委託方全權酌情決定。
8. 保密
代理及澳洲旅遊專家在本協議生效的所有時間及在本協議終止後,應盡最大努力確保所有受限制資訊保密,同時不向任何其他方披露任何受限制資訊;且不會利用任何受限制資訊作履行其於本協議下義務以外的任何用途。
9. 知識產權
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內容概不賦予代理或澳洲旅遊專家使用委託方就澳洲旅遊專家身份所使用的任何貿易名稱或商標的任何權利,而代理及澳洲旅遊專家謹此確認除了本條款及細則明確規定外,不得要求獲取任何有關權利,並確認所有相關權利屬於及繼續屬於委託方所有。代理或澳洲旅遊專家不得使用與委託方相似之任何商標或貿易名稱,以避免造成混淆或欺騙。
10. 責任與彌償
您同意在任何情況下,委託方均不會就委託方所轉介的任何消費者與您可能進行的交易,或您可能向有關消費者提供的服務,對您的任何行為、疏忽、債務、或其他義務或該等僱員、代理或代表負責。您進一步同意就因或涉及委託方所轉介的任何消費者與您、您的僱員、代理或代表可能進行的交易,或您、您的僱員、代理或代表可能向有關消費者提供的服務所直接或間接產生的任何及所有索償、訴訟或任何性質的行動,以及有關索償、訴訟或行動的該等辯護費用(包括律師費)作出彌償並使委託方免受損害。
11. 適用法律及排解爭議
在本協議下產生或因您參與澳洲旅遊專家計劃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受澳洲新南威爾士州法律所規管。您同意將在本協議下產生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任何爭議提交予澳洲新南威爾士法院。
12. 使用澳洲旅遊專家計劃商標的許可
委託方為澳洲旅遊專家計劃名稱及相關標誌(「該等商標」)之擁有人。基於您參與澳洲旅遊專家計劃,委託方向您授予使用該等商標的非獨家許可,期限為您成為澳洲旅遊專家計劃會員期間,條件如下:
(a) 您必須不時確保該等商標的轉載符合委託方指定之最低質素及尺寸要求;
(b) 您不得容許或授權他人使用該等商標;
(c) 您不得註冊或申請註冊包含該等商標或與該等商標本質上相同或有欺騙性地近似該等商標的任何商標、網域名稱、貿易名稱或其他名稱;
(d) 您不得以任何不法方式,或可能會損害該等商標或委託方聲譽的任何方式,來使用該等商標;及
(e) 您必須就委託方因您使用該等商標而可能引致或需要承擔責任之任何行動、索償、成本、要求、訴訟因由、法律程序、損失或損壞,對委託方作出彌償。
本許可將在本協議終止時自動撤回。
13. 完整協議
本協議將構成您與委託方之間的關於您參與澳洲旅遊專家計劃的完整協議,並取代您與委託方以往就澳洲旅遊專家計劃曾達成之任何協議。
14. Effect of Unenforceable Provision
In the event that any provision of this Agreement is held unenforceable, invalid, or contrary to public policy, the remainder of this Agreement will remain in full force and effect notwithstanding.
15. Privacy and Data Protection
The Principal values your privacy. All personal information You provide to the Principal will be trea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incipal's Privacy Policy, the Terms of Use, and these terms and conditions. By joining the Aussie Specialist Program, You consent to the following:
(a) Storage of Your personal information on platforms (such as applications, databases, etc) owned or authorized by the Principal including any third party platforms procured by the Principal for purposes of ASP;
(b) The disclosure of Your personal information to the Principal's industry partners, State tourism offices, contractors or agents of the Principal who assist the Principal to operate the Aussie Specialist Program after you have completed relevant Aussie Specialist Program modules; and
(c) The Principal, the Principal's industry partners, and State tourism offices using Your personal information to send you offers and information for Aussie Specialists after you have completed relevant Aussie Specialist Program modules.
If You do not consent to Your personal information being used in this way, please email privacy@tourism.australia.com, or aussiespecialist@tourism.australia.com.
15. 私隱及資料保護
委託方重視您的私隱。您向委託方提供的所有個人資訊,將按照委託方之私隱政策、使用條款ENTER LINK TO ASP Terms of Use及本條款及細則處理。參與澳洲旅遊專家計劃,即代表您同意以下各項:
(a) 就澳洲旅遊專家計劃目的而於委託方擁有或授權的平台,包括委託方使用的任何第三方平台(例如應用程式及數據庫等)儲存您的個人資料;
(b) 在您完成相關的澳洲旅遊專家計劃單元後,向委託方之行業合作夥伴、州旅遊辦事處、協助委託方營運澳洲旅遊專家計劃的合約承包商或代理,披露您的個人資訊;及
(c) 在您完成相關的澳洲旅遊專家計劃單元後,委託方、委託方之行業合作夥伴及州旅遊辦事處可利用您的個人資訊,向您發送優惠或澳洲旅遊專家資訊。
如您不同意您的個人資訊以這種方式使用,請電郵至privacy@tourism.australia.com或aussiespecialist@tourism.australia.com。
14. 無法執行條款之效力
如本協議任何條款無法執行、無效或違反公眾政策,本協議之其餘部分仍將具有十足效力及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