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旅游专家计划条款与条件
1.1 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否则在这些条款中:
旅行社是指其指定员工正在或已经接受过澳大利亚旅游专家培训的旅行机构。
澳大利亚旅游专家是指已成功完成TA的培训课程并获得“澳大利亚旅游专家”身份认证的个人旅行社工作人员。
知识产权是指在工业、商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的任何版权、商标、设计、专利、电路布线、植物品种、商号和域名、机密信息、发明和其他智力活动成果方面或与之相关的所有由成文法、普通法或衡平法赋予的现有和未来权利,无论是否已注册、可注册或可申请专利。
机密信息是指TA的机密、专有和商业敏感信息(无论是何种形式的信息或以何种方式披露,也无论何时披露),包括以下信息:
(a) 被确认为机密或理应知悉是机密;且
(b) 与TA的商业事务和业务有关,包括财务信息、商业机会、业务计划、业务流程和方法。
但不包括在公共领域内的信息或并非通过违反本协议的渠道流入公共领域的信息,也不包括另一方有书面记录证明其独立知晓的信息。
学员是指正在接受澳大利亚旅游专家资格培训的个人旅行社工作人员。
1.2 这些条款中提及的任何“书面形式”或类似表达是指电话、电报、传真、传输、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类似通信方式。
1.3 这些条款中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起见,不影响其解释。TA保留随时修改这些条款的权利。
2.1 这些条款中提及的所有“TA”、“我方”或“我们”均指代澳大利亚旅游局(ABN 99 657 548 712),一家联邦企业实体,主要办事处地址:Level 28, 180 George Street, Sydney, New South Wales, Australia;这些条款中提及的所有“您”或“您的”共同或分别指代旅行社和澳大利亚旅游专家,且旅行社和澳大利亚旅游专家接受并承担这些条款中赋予的所有权利以及要求承担的所有义务。
3.1 澳大利亚旅游专家计划(ASP)是TA的全球培训计划,与澳大利亚各州和领地旅游组织(STO)联合推出。
3.2 ASP旨在为澳大利亚国内和国际旅游经销商提供所需知识和技能,以便其宣传和推广澳大利亚旅游资源。它为旅行社提供在线平台和培训资源,帮助他们更高效地宣传和推广澳大利亚旅游资源。
3.3 ASP面向特定水平宣传澳大利亚旅游目的地的澳大利亚旅行社和澳大利亚以外地区的旅行社。要想成为旅游专家,需要先满足最低门槛并完成一系列注册步骤。TA保留在任何阶段拒绝您注册加入该计划的权利。
3.4 澳大利亚境内旅游业经营者(ITO)也可以加入ASP,但要满足特定标准,完成注册步骤,且要经TA单方面许可。澳大利亚ITO享受的福利受到一定限制,这包括但不限于无权享受考察游。
4.1 完成注册后【注册方式为:在TA的ASP网站或TA拥有或授权的其他ASP数字平台(以下简称“ASP平台”)进行电子注册】,TA应向学员提供一个唯一的ASP账户(以下简称“ASP用户账户”),经验证的用户可凭此账户访问ASP平台(例如,以电子方式获取ASP培训材料)。
4.2 提交成为澳大利亚旅游专家的申请,即表示您同意这些澳大利亚旅游局《澳大利亚旅游专家计划条款与条件》,而澳大利亚旅游局的隐私政策则构成ASP的参加条款(以下简称“条款”),并对您申请成为ASP成员和参加ASP的行为进行约束。
4.3 在顺利完成所有培训模块并通过最终考核后,学员将获得非独家的澳大利亚旅游专家身份。
4.4 学员获得澳大利亚旅游专家身份后,作为学员雇主的旅行社有权宣传自己提供澳大利亚旅游专家服务,只要学员依然:
(a) 是澳大利亚旅游专家;
(b) 受雇于该旅行社;且
(c) 遵守条款。
5.1 旅行社和澳大利亚旅游专家必须:
(a) 尽各自的最大努力宣传和推广任何澳大利亚旅游资源;
(b) 尽职尽责开展任何澳大利亚旅游资源宣传和市场营销活动;
(c) 遵守良好商业原则,培养并维持与客户及潜在客户之间的良好关系;及
(d) 遵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例如,隐私和数据保护法、公共卫生法规),以及TA针对ASP的参与情况,不时发布的涉及澳大利亚旅游局和ASP的政策及指南(例如,规定的ASP行为准则、ASP活动COVID-19指南等);
(e) 为了宣传澳大利亚旅游资源,参加在商业上合适的展会和活动。
5.2 旅行社必须自担费用,促成其指定人员和澳大利亚旅游专家可以:
(a) 在以合理方式通知TA且时间合理、合适的情况下,可随时参加有关澳大利亚旅游专家身份的培训,以及获取与澳大利亚旅游资源相关的咨询和建议,所有费用由旅行社承担;及
(b) 为恰当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在合理和必要的情况下,出席与TA代表及游客或潜在游客之间的会议。
5.3 每位澳大利亚旅游专家必须受雇为旅行社工作人员。请注意,在注册时,TA可以自行决定免除此项要求。
5.4 旅行社和澳大利亚旅游专家不得以任何方式声称自己已获得授权并以任何方式为TA订约,不得做出任何行为导致第三人有可能会合理地误认为其已获得该等授权,亦不得允许任何其他人作出该等声明或行为。
5.5 旅行社若收到任何有关其澳大利亚旅游专家的投诉,应立即告知TA。对于因旅行社和/或澳大利亚旅游专家依据本协议提供服务而导致或产生的所有费用、索赔、要求和支出,应让TA完全免于承担责任;如TA以任何方式承担了前述该等费用、索赔、要求和支出的,有权向该旅行社和/或澳大利亚旅游专家追偿。
5.6 您不得从事任何在TA看来通常对TA或澳大利亚旅游资源营销不利的活动。
6.1 如果您的ASP用户帐户自上次登录以来已有3年未使用,则您的ASP用户帐户(包括所有数据和信息)将从ASP平台上永久删除,并且澳大利亚旅游专家将失去ASP身份。您将无法恢复或重新激活该ASP用户帐户。
6.2 如果您希望重新申请成为澳大利亚旅游专家,则必须完成ASP注册流程,然后完成必要认证以获得澳大利亚旅游专家身份。
6.3 如果学员自注册之日起18个月内仍未获得澳大利亚旅游专家资格,则其ASP用户帐户将从ASP平台上永久删除。
7.1 作为澳大利亚旅游专家,您将有资格参加澳大利亚旅游专家奖励计划(以下简称“ASP奖励计划”)。ASP奖励计划应受ASP奖励计划条款与条件的约束。参加ASP奖励计划即表示,您同意ASP奖励计划条款与条件。
8.1 在以下情况下,TA有权立即撤销澳大利亚旅游专家身份:
(a) 澳大利亚旅游专家和/或旅行社违反了这些条款与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并且该违约行为无法补救,或者在违约行为可补救的情况下,在收到TA发出的书面通知(内中详列全部违约详情且要求补救)后30天内未能进行补救;
(b) TA合理认为澳大利亚旅游专家的表现或提供的服务不合格;或
(c) TA合理认为澳大利亚旅游专家对TA构成声誉风险。
8.2 如果澳大利亚旅游专家的身份在任何时候因任何原因被撤销,其所受雇的旅行社则无权再声称和宣传自己提供澳大利亚旅游专家服务。被撤销身份的澳大利亚旅游专家拥有6个月的观察期,期间可能有机会回归该计划,这将由TA自行决定。
9.1 您必须对所有机密信息保密并仅出于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之目的使用此类信息。您不得使用或披露机密信息,除非:
(a) 法律要求这样做,并且在意识到可能需要进行此类披露时立即通知TA;或
(b) 获得TA事先书面批准。
9.2 就本协议而言,向ChatGPT或其他生成式AI输入或披露机密信息将构成披露。
9.3 您必须根据要求或在本协议终止时立即将机密信息返还TA。本条款项下的义务在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10.1 对于TA在处理澳大利亚旅游专家身份相关事宜时所使用的任何知识产权,这些条款与条件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向旅行社或澳大利亚旅游专家授予任何有关该等知识产权的权利。您确认,除非这些条款与条件中明确规定,否则您不会获得任何上述相关权利,并且所有此类权利均依然归属于TA。您不得使用与TA商标或商号相似的商标或商号,以避免造成混淆或欺骗。
11.1 TA是澳大利亚旅游专家计划名称和相关徽标(以下简称“商标”)的所有人。参加澳大利亚旅游专家计划后,您将获得TA授予的非独占性许可,可在您的澳大利亚旅游专家会员资格有效期间,在以下条件下使用商标。您必须:
(a) 确保商标的复制品符合TA不时规定的最低质量和尺寸要求;
(b) 不得允许或授权他人使用该商标;
(c) 不得注册或申请注册任何包含该商标的商标、域名、商业名称或其他名称,或与该商标实质上相同或高度相似的商标;
(d) 不得以任何非法或可能损害商标或TA声誉的方式使用商标;及
(e) 就以下责任赔偿TA:TA因您使用商标而可能面临或承担责任的任何诉讼、索赔、费用、要求、诉因、诉讼程序、损失或损害。
11.2 如果因任何原因失去澳大利亚旅游专家身份,此许可将自动撤销。
13.1 TA十分重视您的隐私。您提供给TA的所有个人信息将按照TA的隐私政策进行处理。
13.2 加入澳大利亚旅游专家计划即表示,您同意以下规定:
(a) 将您的个人信息存储在TA所有或授权的平台上(例如应用程序、数据库等),包括TA出于ASP目的介绍的任何第三方平台;
(b) 在您完成相关的澳大利亚旅游专家计划模块之后,向以下各方披露您的个人信息:TA的行业合作伙伴、州旅游办事处、承包商或协助TA运作澳大利亚旅游专家计划的代理人;及
(c) 在您完成相关的澳大利亚旅游专家计划模块之后,TA、TA的行业合作伙伴和STO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向您发送面向澳大利亚旅游专家的建议和信息。
13.3 如果您不同意以这种方式使用您的个人信息,请发送电子邮件至privacy@tourism.australia.com或aussiespecialist@tourism.australia.com。
14.1 适用法律:这些条款受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法律管辖,各方同意遵守这些法院的非专属管辖权。
14.2 弃权:TA未能行使这些条款项下的权利或补救措施并不等于放弃这些权利和补救措施,任何此类弃权必须以书面方式明确规定。
14.3 约束性:如果这些条款的任何条款被认定为违法、无效或不可执行,则这些条款的其余条款将不受影响,这些条款将被视为仅在相关司法管辖区内删除了该部分。
14.4 完整协议:这些条款构成双方之间关于本条款与条件所述主题的完整协议,并取代之前的所有讨论和通信